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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2020年崇川区“翰墨飘香·情满崇川” 美术、摄影作品展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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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建设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,迎接建党100周,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,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,着力推动全区群众性美术和摄影艺术活动的持续开展,充分展示人民群众的创作成果,崇川区文化和旅游局、任港街道办事处、虹桥街道办事处、钟秀街道办事处、和平桥街道办事处特举办2020年度崇川区“翰墨飘香·情满崇川”美术、摄影作品展。

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参与单位与参展对象

1、各街道、社区(各街道推送作品,各门类不少于10件)。

2、崇川区辖区内广大美术和摄影艺术爱好者。

二、 作品要求

美术类:

1、参展主题:歌颂祖国,赞美生活,弘扬真善美,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
2、作品类别:书法(含篆刻)、国画、西画(含油画、版画、粉画、水彩画、漆画等),民间工艺美术等。

3、作品规格:书法、国画均为竖幅作品,尺幅不得超过六尺。

西画、民间工艺美术尺幅不得超过150cm×150cm(民间工艺美术作品只收挂件)。

4、规则和要求:每人送展评选作品不得超过2件。作品不需自行装裱,所有作品的背面右下角必需铅笔正楷注明:作者本人姓名、地址、电话及作品名称。所有送展评选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,且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,同时自行承担与之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责任。

摄影类:

1、参展主题: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关注身边的凡人善举,留存崇川的城市记忆。

2、规则要求:

①凡参展评比作品均不限拍摄形式,递交的作品样片尺寸一律不得小于8寸,黑白、彩色不限。单幅每人不得超过2件。组照每组不得超过4幅,并且照片背面按顺序用透明胶带横向粘连。

②所有送展评选作品,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未经后期加工处理过的原创作品,每幅作品背面右下处须注明:作者姓名、地址、电话及作品名称。

③所有的作品,必须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,并且自行承担与之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责任。

三、评选与退件

所有参展作品,评选出优秀作品奖和入围参展奖等奖项,并给予奖励。所有的作品待展览结束后退还本人。

四、作品报送时间与地点

报送时间:2020年9月1日起——2020年10月15日止。

报送地点:崇川区文化艺术中心(南通市青年中路152号、市公安局马路对面)崇川区文化馆 办公室 曹莹莹 处15851218116。

活动咨询:达为真 13862920539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崇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.8.20

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20年09月01日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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